發(fā)布:2023-07-26 13:08:36 關注:9876次
江蘇科技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四)
江蘇科技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長暉路666號。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江蘇科技大學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其他條件:
須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同時,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級正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lián)、志愿者協(xié)會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lián)、志愿者協(xié)會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xié)會)負責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yè)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023年8月3日9∶00-8月13日16∶00;
2.資格初審:2023年8月3日9∶00-8月14日16∶00;
3.陳述申辯:2023年8月3日-8月15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8月3日9∶00-8月15日18∶00;
5.繳費確認:2023年8月3日9∶00-8月16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的,報名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填寫“學習及工作經歷、研究成果”一欄時,須填寫高中畢業(yè)之后的學習及工作經歷,并注明符合的學生干部或工作經歷條件、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
江蘇科技大學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須由畢業(yè)院校的院級黨委出具證明,或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明確入黨時間或預備黨員時間(具體到月)。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入黨或預備計算截止日期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3.具有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的,須由校團委或校級學生管理部門(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等)出具證明;具有院級(含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的,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任職計算截止日期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4.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任務和任職起止年月。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5.各崗位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3年8月17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6.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安排
筆試之前,我校將對報名且繳費成功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學校學生處、人事處負責,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驗:①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本(專)科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已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碩(博)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②社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或工作經歷證明、本(專)科、碩(博)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③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相關安排將在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應聘人員請及時查看,并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否則視為主動放棄。
資格復審通過者,江蘇科技大學工作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方式
應聘人員考試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以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知識和綜合業(yè)務能力,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暫定于2023年8月下旬,此時間為計劃時間,具體時間和相關安排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沒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just.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查詢。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去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進入心理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崗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網址:http://rsc.just.edu.cn/)。
2.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形式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3.面試
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方案執(zhí)行。面試方式將在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just.edu.cn/)上發(fā)布通知,沒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素質能力,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達60分為合格。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偝煽冇嬎惴椒ǎ嚎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并根據(jù)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和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時完成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我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聘用審批后,在30天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學生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1-84401036(江蘇科技大學人事處),84401068(江蘇科技大學學生處)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江蘇科技大學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1-84402290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tǒng)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附件:江蘇科技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四) - 崗位表.xlsx
江蘇科技大學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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