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3-07-04 11:43:44 關注:29674次
蘭州理工大學坐落于甘肅省省會蘭州市,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yè)局共建高校,甘肅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中西部高?;A能力建設工程、國家大學生創(chuàng)新型實驗計劃、教育部卓越工程師計劃入選高校,國家國防教育特色學校。
根據(jù)蘭州理工大學2023年專職輔導員隊伍建設需求,經學校研究,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專職輔導員5人。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年齡為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見附表《崗位列表》)。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要求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需入住學生公寓。
5.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yè),熱愛輔導員工作,關心關愛學生,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善于與人溝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備開展思想政治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7.具有專、兼職輔導員或主要學生干部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失信被執(zhí)行人記錄、治安刑事處罰記錄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現(xiàn)役軍人;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3日10:00-7月12日18:00,應聘者登錄蘭州理工大學招聘報名系統(tǒng)(網址為:https://zhaopin.lut.edu.cn/shuoshi/),注冊并填寫應聘信息。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7月4日8:00-7月15日18:00。學校公開招聘資格審核組通過網絡初審報名者資格,符合相應崗位基本條件者,報名資格審查通過。應聘者可在提交報名信息2天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二)資格復審
時間:2023年7月20日8:00—12:00。
地點: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qū)蘭工坪路287號蘭州理工大學行政樓207室)。
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藍底),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
2.《蘭州理工大學公開考核招聘博士學歷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博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憑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報考的證明及所在工作崗位說明(原件)。
4.按照招聘系統(tǒng)中提供模板出具政治面貌證明(原件)。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政治面貌證明、誠信承諾書原件等材料不再退還考生。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現(xiàn)場進行復審確認,對信息真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發(fā)放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環(huán)節(jié)。
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不能按時間節(jié)點要求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面試考核
考核時間:2023年7月22日。面試考核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主要考察輔導員應該具備的崗位知識和職業(yè)能力,主要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yè)能力標準(暫行)》(教思政〔2014〕2號)、《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3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等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知識、高校學生教育教學管理服務以及在履行輔導員職責過程中應具備的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黨團和班級建設、學風建設、學生日常事務管理、組織協(xié)調、問題研判、語言表達、文案寫作等方面的能力。各招聘崗位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2比例,不足開考比例,劃定60分最低控制線,面試成績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資格。
(四)心理測評、體檢、考察
1.心理測評。對入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質以及反應等心理素質,采用上機測試的方法,是人職匹配度的參考依據(jù)。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照招聘計劃以面試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心理測評及體檢人選名單。
2.體檢。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通過心理測評人員到指定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察。采取檔案調轉、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體檢合格人員政治素質及德、能、勤、績、學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有工作經歷者須到其原單位考察;對國外留學人員,要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考察其在國外期間的工作、學習、生活等相關情況??疾熵灤┕_招聘全過程,對審查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用。
(五)確定擬聘人員
學校根據(jù)面試考核、心理測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報學校會議審定。心理測評、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六)公示
學校將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在蘭州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s://rsc.lut.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備案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省教育廳、人社廳備案。對規(guī)定時間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擬聘人員不予審批聘用。
(八)崗位聘用
對省教育廳、人社廳備案后的擬聘人員,學校通知到崗報到上班。學校按照程序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按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
三、補充錄用
在公開招聘中,因資格審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成績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數(shù)線要求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之后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三)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取消手機短信攔截,因本人填報的手機號碼有誤,造成信息不能及時準確送達,產生后果的責任自負。擬聘用人員須在學校要求的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xù)。逾期未報到的,將不再保留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蘭州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同時發(fā)布。
附件【蘭州理工大學2023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專職輔導員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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