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隆安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隊伍,根據(jù)《隆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隆安縣公安局輔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隆政辦發(fā)[2020]18號)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隆安縣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輔警61人,主要安排在隆安縣公安局各警種、各部門、各派出所,具體詳見《隆安縣公安局2024年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7日至2006年2月8日期間出生);
4.具有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
5.身心健康;
6.自愿服從縣公安局統(tǒng)一調配工作;
7.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被判處刑罰或者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尋釁滋事等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因違法違紀違規(guī)等原因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12.凡因個人原因在隆安縣公安局辭(離)職的聘用人員,自離職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報考;
13.凡被隆安縣公安局正式聘用但未按規(guī)定報到的聘用人員,自應報到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報考;
14.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上門、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2月8日至2月29日。
報名方式:網(wǎng)上報名。電腦端可以登錄南寧市公安局官網(wǎng),進入南寧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欄目,手機端微信關注“南寧警方”微信公眾號,進入微警互動——南寧輔警招聘欄目。
(二)報名準備材料
1.必須提供的材料:①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證。②個人一寸電子證件相片,像素大小為295像素×412像素。③畢業(yè)證書。④畢業(yè)證明或學歷證書備案表(高中、中專等學歷須提供學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近一個月的個人信用報告。⑥父母親、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姓名及公民身份證號碼。⑦已參加工作的提交離職證明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2.其他資料:①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駕駛證、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②戶口本(只須提供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三)資格審查
依據(jù)公告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內容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條件;考生提交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齊全。符合招聘條件且提交材料齊全的,經(jīng)審核后為報名成功。
【注意事項】1.關于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準確或者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jīng)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2.一名考生僅限填報一個職位。
四、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將在“隆安警方”微信公眾號、南寧市公安局官網(wǎng)南寧公安機關輔警招聘欄目、“南寧警方”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nnjfcz)、廣西南寧市隆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考生筆試、體能測試及面試等相關信息,考生可在“隆安警方”微信公眾號平臺、南寧市公安局官網(wǎng)南寧公安機關輔警招聘欄目、“南寧警方”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nnjfcz)或廣西南寧市隆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查詢考試安排,按照考試相關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一)筆試。采取集中考試、統(tǒng)一閱卷方式開展。筆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荚嚪秶饕袝r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公安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見附件2)。
(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有:
1.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2.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的項目中有一項不合格的,視為體能測試結果不合格。體能測試項目評分標準依據(j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見附件4),體能測試項目規(guī)則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執(zhí)行(見附件5)。
【注意事項】體能測試前,考生應了解體能測試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jù)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試,簽訂《自愿參加體能測試承諾書》(見附件3)。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應自覺放棄測試。
(三)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開展,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體檢、政審、公示及簽訂聘用合同
1.體檢。根據(jù)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體能測試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以此類推。體檢依據(jù)《南寧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見附件6)。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政審考察對象。
體檢人員對體檢身高、體重、視力結果有異議的,當場提出申請,可現(xiàn)場復檢一次;對其它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5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可組織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2.政治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縣公安局對其進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參照錄用人民警察有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政治考察對象及其主要家庭成員的政治表現(xiàn)、日常表現(xiàn)、紀律作風,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聘用為輔警的情形。
出現(xiàn)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情形的,從同一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
3.公示。經(jīng)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后,通過“隆安警方”微信公眾號、南寧市公安局官網(wǎng)南寧公安機關輔警招聘欄目、“南寧警方”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nnjfcz)、廣西南寧市隆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對符合聘用條件人員進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后,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xù)。
4.簽訂聘用合同。對經(jīng)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jù)資格條件和招聘計劃確定聘用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適合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隆安縣公安局輔警改革實施方案》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輔警首次聘用月工資待遇約為3200-3900元(包含個人應繳“五險一金”費用,不包含單位應繳費用)。
六、相關事項
(一)報名咨詢方式:隆安縣公安局政工室,電話:0771-65122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保持通訊暢通。應聘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如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告知隆安縣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員。凡因個人原因,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或不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身份核驗。參加各項考試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證進行身份核實。
附件:1.隆安縣公安局2024年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
隆安縣公安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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