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街道基層黨建工作,現(xiàn)面向社會招錄1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數量、崗位性質、聘期
(一)招錄數量。2024年擬招錄黨建工作指導員1名。
(二)崗位性質。黨建工作指導員為青秀區(qū)公開招錄的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原則上在黨建崗位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抓好基層黨建工作。
(三)聘期。黨建工作指導員的聘期為3年。
二、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
(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四)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1日至2006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受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受過刑事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的或者曾被開除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錄用后即構成任職回避情形的報考人員不能報考。
三、報名時間與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形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截止到11月15日18:00)
(二)報名地點
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以文件壓縮包的形式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姓名+崗位”(如:張三+黨建指導員)。
現(xiàn)場報名:南寧市青秀區(qū)竹溪大道7號中山街道辦事處2樓205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三)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驗原件,交一份復印件,身份證復印含正反面);
2.《青秀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兩份(一份供現(xiàn)場審核時使用,一份供用人單位資格復審時使用),貼上本人近期兩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由現(xiàn)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會或人事檔案托管部門黨組織審查并按要求蓋章;
3.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附件2)。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個人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素質能力測試和體檢
(一)筆試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者,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不另行公布,屆時將通過短信、電話形式告知筆試人員相關事宜(請務必保證手機通訊暢通),不符合參加筆試要求者,不再另行通知。
筆試主要包括黨務工作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時事政治等內容,不指定輔導用書,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參加筆試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時間地點待定。
(二)面試
面試重點考評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急處突能力。
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崗位按照招聘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如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查看。參加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核驗。
(三)考察與體檢
1.考察。根據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以上),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考核??疾觳缓细裾叱霈F(xiàn)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2.體檢。體檢應到南寧市指定醫(yī)院(三級甲等)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如有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等出現(xiàn)職位缺額的,可由中山街道黨工委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五、聘用
(一)確定聘用人選
按照考生最終成績、考察、體檢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黨建工作指導員擬聘用人選,并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聘用人員名單。
(二)簽訂合同
確定正式聘用名單后,由廣西南寧昇智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聘用人員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未到崗的,視為自愿放棄。黨建工作指導員聘用期滿后,如聘用單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經考核合格可繼續(xù)聘用,不再續(xù)聘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黨建工作指導員職位在聘期第一年內有出缺情況的,中山街道黨工委可從同批次報考本崗位的人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yōu)補錄。
依法辦理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手續(xù),但不包含個人繳納部分。
六、待遇政策
黨建工作指導員在聘用期間比照青秀區(qū)從高校畢業(yè)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足額發(fā)放。
本簡章由中共南寧市青秀區(qū)中山街道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黨建工作指導員選聘工作未盡事宜,請向中山街道辦事處黨建工作辦公室咨詢,咨詢電話:0771-5306051,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