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2020年豐縣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01-08崗按不超過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09崗按不超過擬聘用人數(shù)1:6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附后(見附件1)。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0年7月15日 9:00-11:30,14:30-17:30;
地點:豐縣中陽大道322號新城區(qū)行政中心西1號樓522室。
二、須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需同時提供在學信網(wǎng)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相應資格證、職稱證等證明材料。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上打印)、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相應資格證、職稱證等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1份)。
(二)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其他協(xié)議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和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三)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辦理復審(除以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委托書(附件2)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須齊全、真實、有效,與網(wǎng)上報名時所填寫的一致。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二)須在指定時間內前來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選,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現(xiàn)金),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自備口罩,按要求主動測量體溫,并出示“彭城碼”、“蘇康碼”綠碼,對持“彭城碼”、“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及資格復審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人員,還須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亦可使用筆試考試時提供的檢測證明)。
四、特別提醒
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并每天登陸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考公告”欄查閱招聘進程,同時保持報名時填寫的手機通訊暢通。
咨詢電話:0516-89215108
附件:2020年豐縣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