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嵩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輔助性崗位用工管理聯(lián)席會議《關于同意嵩明縣委政法委公開招聘輔助性工作人員的批復》,嵩明縣委政法委決定面向社會開展輔助性崗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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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性質
中共嵩明縣委政法委輔助性工作崗位人員不納入正式編制,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招聘輔助性工作崗2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工作;
3.具有國民教育??萍耙陨蠈W歷,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人文學科、法律、文秘、馬克思主義哲學類專業(yè)優(yōu)先;
4.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嵩明縣戶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yè)愿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8.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及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20年8月5日至8月7日每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
中共嵩明縣委政法委政治處(嵩明縣嵩陽街道北街縣委1號樓5樓510室)。
(三)報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
(2)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注意事項:
(1)委托他人報名的,除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四)聘用
1.報名人員經(jīng)嵩明縣委政法委筆試、面試確定符合崗位需求后,實行不少于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中共嵩明縣委政法委負責。
2.勞動合同每兩年簽訂一次,合同期滿后對聘用人員進行業(yè)務測試和民主測評,并根據(jù)崗位需要和測評結果,視情況決定是否續(xù)簽勞動合同。
3.聘用人員社會保險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繳納。
五、工資待遇
約4000元/月(含基本工資+五險),簽訂合同后按相關規(guī)定納入政法委工會會員,與其他會員享有同等待遇。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嚴禁弄虛作假,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政策規(guī)定聘用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工作地點:嵩明縣嵩陽街道北街縣委1號樓
報名咨詢電話:0871-6792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