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的義務;
2.具有浙江省內(nèi)戶籍(以2021年1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年齡要求:18周歲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21年1月1日),有特殊要求的以實際要求為準;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技能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專業(yè)技能條件特別優(yōu)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崗位需求及資格條件
1.詳見《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2.同等條件下,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優(yōu)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考
1.受過刑事或行政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6.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況。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①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可以持個人身份證及相關資料到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李漁路532號)615辦公室進行報名,咨詢電話: 89003686。
②電話報名:報名人員可以撥打15958993918(陳警官)進行預約報名。
③截止日期:2021年2月3日17:30分。
2.報名要求:
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相關報名材料: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畢業(yè)證書等相關崗位需要的資質(zh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wǎng)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轉(zhuǎn)軍人需提供退轉(zhuǎn)證明書;各類優(yōu)先招聘情況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得改報。
(三)考試(筆試100分、面試100分)
1.體能測試(達標項):
男子:立定跳遠、4*10、俯臥撐、1000米,每項100分,滿分400分;
女子:立定跳遠、4*10、仰臥起坐, 800米,每項100分,滿分400分。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標要求:體能測試總分240分(含)以上,且單項35分(含)以上人員,參加筆試。
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最后總成績,符合達標要求即入圍筆試。
2.筆試:考試內(nèi)容: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報考人員按通知的考試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成績60分(含)以上為合格。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60分(含)以上為合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成績折算: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nèi)韵嗤?,安排加試。體檢參照《(試行)》(修訂版)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聘用
根據(jù)總分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聘用人員在接受聘用前須與原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三、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等情形時,可根據(jù)需要進行遞補。
(二)實行崗位績效和層級晉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根據(jù)層級晉升情況以及金華市全社會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標準實行動態(tài)調(diào)整。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
(三)報考人員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對已簽定勞動合同的,一經(jīng)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單”。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附件:
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