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0-05-14 14:43:40 關注:24090次
湖州師范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實驗教輔人員公告
根據(jù)《湖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師范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7個崗位共10人。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實驗教輔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應在2020年7月31 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學位證書(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士研究生報考者,其本科學歷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對專業(yè)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yè)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16時止。逾期視作報名無效。
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須將《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全部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電子證件照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如黨員/預備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1年(含)以上高校專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與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等),以電子掃描件的形式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姓名+報考**崗位。
本次招考與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同時進行,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的,視為無效報名。應聘材料不全的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jù)應聘材料的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于5月25日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名單。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5月25日17:30前來電查詢原因。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微信辦理網上繳費,根據(jù)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5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時間:2020年5月26日8時-5月28日16時。
(四)筆試
本次筆試將與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同時進行,時間待定。筆試滿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40%。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應用能力。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分者一并入圍)。若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五)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學校組織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2)有效期內身份證;(3)全部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4)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如黨員/預備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1年(含)以上高校專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與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等);(5)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1張;
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書、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書、證明)與招考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因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空缺的崗位不再安排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須統(tǒng)一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認為不適宜從事學校工作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綜合型面試方式,面試總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60%??疾閮热葜饕獮槁殬I(yè)能力測試。
1.輔導員面試分為兩個環(huán)節(jié):第一環(huán)節(jié)是談心談話情景再現(xiàn)(談心談話情景主要考察面試者對學生工作相關知識的運用能力以及溝通技巧,根據(jù)題目要求,以情景再現(xiàn)的方式開展談心談話);第二環(huán)節(jié)是現(xiàn)場回答問題。
2.教輔崗位面試通過安排實驗技能測試進行。
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jù)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并根據(jù)總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
(七)體檢、考察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zhí)行。
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體檢不合格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人員,學校取消其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或因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湖州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需要來學校參加30天的實習(可累計),實習成績將計入試用期考核。公示結束后無故不來校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學校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
1.湖州師范學院網站(http:// www.zjhu.edu.cn);
2.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錄(聘)欄);
3.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聘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學校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湖州師范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湖州師范學院人事處電話:0572-2321231。監(jiān)督電話:0572-2321139 。
(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招考咨詢電話:張老師(0572-2321231);
繳費如遇問題可咨詢:徐老師(0572-2321567)
湖州師范學院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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