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1-09-29 03:33:48 關注:22661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
(二)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學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六)年齡要求: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5歲,即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lián)合會、青年志愿者協(xié)會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校院團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高校學生兼職輔導員;學生黨支部書記;班級的班長、團支部書記、副班長、學習委員職務。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經歷、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31日。
(八)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國內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畢業(yè)尚未落實工作單位,能夠提供空白就業(yè)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人員;2021年畢業(yè)且尚未就業(yè)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同時能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人員;以及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以上人員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9月21日09:00-9月30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9月21日09:00-10月8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9月21日09:00-10月9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1年9月21日09:00-10月10日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9月21日09:00-10月11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應聘人員報名費每人100元。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繳費完成后,報名方為有效。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的,不退還報名費。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準考證相關事項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網址http://rsc.njit.edu.cn/rczp.htm)“人才招聘”發(fā)布筆試公告時公布,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筆試考試。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咨詢電話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52616712。由于疫情原因,具體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http://rsc.njit.edu.cn/rczp.htm)人才招聘專欄公布,請及時關注。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自己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等相關信息,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未填寫的視作無相關經歷。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1年10月13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考試實施辦法
(一)考試的相關安排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網址http://rsc.njit.edu.cn/rczp.htm)發(fā)布公告,應聘人員應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根據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具體資格復審、筆試和面試安排將視疫情防控情況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http://rsc.njit.edu.cn/)人才招聘專欄公告形式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方式為:①筆試;②面試;③心理測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綜合能力和素質,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60%為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可在學校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查詢。筆試之后,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姓名、筆試成績、名次在學校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公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成績合格線為面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3.心理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4.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資格復審面試和心理測試前,學校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屆時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網站(網址http://rsc.njit.edu.cn/rczp.htm)“人才招聘”欄進行公布。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國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無社保繳費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
4.公告和崗位表中要求的相關證明(黨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等)。其中黨員證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單位的組織部門或二級黨組織出具;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其他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證明;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材料不全者或復審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筆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
體檢、考察
(一)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在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
(二)考察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
聘用進入審批或者報備環(huán)節(jié)后不再遞補。
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yè)、現工作單位、現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初次就業(y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聘用審批后,在60天內不能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招聘政策咨詢監(jiān)督
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合署)
聯(lián)系人:朱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5-86118844(招聘政策咨詢)
學生工作處
聯(lián)系人:蔣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5-86118867(崗位職責咨詢)
紀委監(jiān)督
聯(lián)系人:吳老師、楊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5-86118333
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相關附件下載:002j9h
原標題:南京工程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第二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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