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1-01-19 23:41:07 關注:26606次
一、學校簡介
長安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985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自1951年起,學校前身西安公路學院、西安地質學院、西北建筑工程學院相繼成立。2000年三校合并,組建長安大學,掀開學校跨越式發(fā)展新篇章。
學校位居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擁南北兩大校區(qū),南倚大雁塔,北鄰渭水濱,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個教學實習基地,校園面積3348.22畝。建校70年來,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緊扣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工科優(yōu)勢突出、理科基礎深厚、文科繁榮發(fā)展”的學科布局,擔當“人才培養(yǎng)的搖籃、科學研究的殿堂、社會服務的基地、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的高地”的崇高使命,堅持“特色鮮明、國際知名的研究型大學”的目標愿景,成為我國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城鄉(xiāng)建設三大行業(yè)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高水平科學研究、高質量社會服務的重要基地。
為滿足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各類崗位工作人員,歡迎符合條件的優(yōu)秀人才報名應聘。
二、招聘崗位
2021年學校計劃招聘教學科研崗位105個,非教學科研崗位47個。教學科研機構崗位:專任教師崗位87個,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18個;非教學科研機構崗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7個,輔導員崗位30個,管理崗位10個。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三、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恪守相關行為規(guī)范、學術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國內知名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或教育部認可的海外知名高校留學回國應屆畢業(yè)生;
3.截止2021年7月15日,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碩士:1993年7月15日后出生;博士:1986年7月15日后出生);
4.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和國際交流能力;
5.應聘人員應滿足招聘崗位需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yè)/方向;
6.其他要求
(1)教學科研崗位: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功底、良好的科學研究素養(yǎng),具備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能夠主講用人單位開設的高水平課程,能履行應聘崗位職責。
(2)非教學科研崗位: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備一定的組織管理、溝通協調、文字寫作能力與良好的服務意識,能履行應聘崗位職責。
四、聘用方式
(一)教學科研崗位
1.教學科研崗位擬聘人員一律實行聘期管理,聘期內按照所聘崗位類型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依托學校博士后流動站進站的擬聘人員,按照師資博士后進行培養(yǎng)和管理;不具備進站條件的擬聘人員,實行聘期管理。
3.聘期考核結果將作為續(xù)聘、解聘的重要依據。
(二)非教學科研崗位
1.非教學科研崗位擬聘人員一律實行聘期管理,聘期內按照所聘崗位類型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聘期考核結果將作為續(xù)聘、解聘的重要依據。
五、招聘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長安大學招聘網”(http://zp.chd.edu.cn/),按要求填寫簡歷并申報崗位。各類崗位應聘人員入職協議簽訂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逾期視為放棄應聘資格。某類崗位人員招滿,則停止招聘。
非教學科研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0日,相關考察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
2.初審推薦
用人單位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和招聘公告要求,登錄長安大學招聘網審查應聘人員資格,確定資格初審推薦人員并通知應聘人員提交基礎材料。
3.綜合評價測試
(1)教學科研崗位:校外同行專家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學術水平及科研成果等綜合評價;
(2)非教學科研崗位:學校對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綜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質能力等綜合測試。
4.組織考察
(1)教學科研崗位: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試講考察、心理測評等。
(2)非教學科研崗位: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面試、心理測評等。
5.公示、體檢、簽約
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人事處網站對擬聘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入職體檢,與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就業(yè)協議。
6.聘用報到
擬聘人員持所有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國(境)外畢業(yè)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派遣證(國(境)外畢業(yè)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è)報到證》或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行政介紹信)到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報到手續(xù)。
六、其他說明
1.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簡歷和應聘材料,以虛假信息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察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公告的崗位需求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申報。申報教學科研崗位的專任教師、其他專技或非教學科研崗位的其他專技時,可同時申報不同用人單位,但相同類別崗位的綜合評價測試、組織考察僅允許參加一次,考察結果將作為該類別崗位的申報結果。
3.各類崗位有關招聘事宜可撥打電話咨詢各用人單位,輔導員崗位咨詢學生工作部,管理崗位咨詢人事處。
長安大學人事處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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