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3-04-03 18:08:41 關注:36080次
根據(jù)《紹興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紹政辦發(fā)〔2016〕64號)及《紹興文理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輔導員、其他專技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實施辦法》(紹學院黨辦〔2021〕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紹興文理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一所全日制綜合性本科院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或將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等條件,其中招聘崗位起點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學位。
3.國內畢業(yè)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國(境)外畢業(yè)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輔導員崗位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4月3日之后出生),其他崗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3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應聘者報考專任教師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2年4月3日之后出生)。
5. “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yè)生”是指國內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國(境)外畢業(yè)生”是指畢業(yè)時間在2023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時間在2023年的人員。下列情形者視同對待:在國家就業(yè)政策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高校畢業(yè)生從畢業(yè)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yè)期,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就業(yè)單位的畢業(yè)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同等待遇)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guī)撤銷,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yè)學?;蚋骷壢瞬胖行?、就業(yè)指導中心、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
6.非“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yè)生”報考專任教師崗位的一般應具有在業(yè)內從事本專業(yè)相關工作的經歷經驗,能指導學生的專業(yè)實踐、實訓活動。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應聘者應在業(yè)內從事本專業(yè)相關工作5年及以上,有豐富的行業(yè)從業(yè)經驗,能夠全面指導學生的專業(yè)實踐、實訓活動。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本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具體崗位及其他要求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shù) | 性別 | 專業(yè)要求 | 其他要求 | |
專任 教師 | 崗位1 | 1 | 不限 | 本科:1011 護理學 碩士研究生:1011 護理學 | 不限 |
崗位2 | 1 | 不限 | 本科:130201音樂表演、130202音樂學 碩士研究生:1302L1音樂學(竹笛方向)、135101音樂(竹笛方向) | ||
崗位3 | 2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1304美術學(書法方向)、1301 L1(130101)藝術學(書法方向)、1351藝術(書法方向) | 書法篆刻作品在中國書協(xié)主辦的展覽中獲獎,或入選三至四年一屆的全國書法篆刻展、蘭亭獎書法篆刻展、全國青年書法篆刻展一次及以上,或入選中國書協(xié)主辦的篆書展、隸書展、草書展、楷書展、行書展或篆刻展2次及以上 | |
崗位4 | 2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040303體育教育訓練學(田徑方向)、040302 運動人體科學 | 具備田徑項目(不包括800米及以上的中長跑)運動員等級標準為二級及以上 | |
其他 專技 | 崗位1 | 2 | 不限 | 本科:0809 計算機(不含080912T 新媒體技術和080913T 電影制作) 碩士研究生: 0775(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35(085405)軟件工程、0839 網絡空間安全、085404計算機技術、085410人工智能、085411 大數(shù)據(jù)技術與工程、085412 網絡與信息安全 | 不限 |
實驗員 | 崗位1 | 1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 080902(077402)電路與系統(tǒng)、080903(077403)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不限 |
崗位2 | 1 | 不限 | 本科:0703 化學 碩士研究生:0703化學 | ||
崗位3 | 1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1001 基礎醫(yī)學、0905 畜牧學、0906 獸醫(yī)學、071002 動物學 | ||
崗位4 | 1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0812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6 測繪科學與技術、0811 控制科學與工程、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0809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具有1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 |
輔導員 | 崗位1 | 10 | 男 | 不限 | 須同時滿足: 1.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yè)生; 2.中國共產黨黨員; 3.有主要學生干部經歷。 |
崗位2 | 7 | 女 | |||
崗位3 | 2 | 不限 | 本科:0711 心理學 碩士研究生:0402 心理學 | ||
崗位4(上虞分院) | 1 | 男 | 不限 | ||
崗位5(元培學院) | 4 | 男 | |||
崗位6(元培學院) | 4 | 女 | |||
崗位7(元培學院) | 2 | 不限 | 碩士研究生:0402 心理學 |
注:1.“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本碩就讀期間曾任以下學生干部職務:全國、省、市青年聯(lián)合會主席、副主席或常委;省、市、校、院青年志愿者聯(lián)合會主席(會長)、副主席(副會長);校(院系)團委(分團委)副書記、部長;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部長;學生黨支部書記、班長、班團支部書記。
2.“其他要求”中的獲獎及入展證明、取得的資格證書、中國共產黨黨員入黨時間、主要學生干部經歷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4月3日。
3.輔導員崗位1-6原則上須入住學生公寓3年,輔導員崗位7原則上須入住學生公寓1年。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組織報名。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
1.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4月13日上午10:00。
應聘人員進入紹興文理學院人才招聘系統(tǒng)()進行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4月5日上午9:00-4月13日上午12:00。
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應登陸紹興文理學院人才招聘系統(tǒng)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以及未通過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選擇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推出崗位數(shù)與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之比應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取消本崗位招聘(相關信息可在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usx.edu.cn/查詢)。2023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原報考崗位被取消但已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再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
因國(境)外高校專業(yè)名稱與教育部的專業(yè)設置名稱有一定差異,相近相似專業(yè)具體由學校把關。
根據(jù)報名情況,對部分崗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相關公告。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實際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取消本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可在資格審查現(xiàn)場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
3.打印準考證
開始時間: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
應聘人員在人才招聘系統(tǒng)中打印應聘報名表與準考證。已打印準考證的,取得筆試資格。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組成,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各占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時間: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如應聘人員未參加筆試,視作放棄應聘資格。筆試成績將于5月9日之后通過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公布。筆試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2.資格復審
時間: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
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復核對象根據(jù)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3倍確定,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經復審復核合格的人員具有參加面試資格,可領取面試通知書。因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復核或資格復審復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不再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本碩階段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應聘報名表、身份證件、入黨證明材料(限輔導員崗位)、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限輔導員崗位)、獲獎及入展證明(限專任教師崗位3)、資格證書(限專任教師崗位4)、專業(yè)名稱代碼及方向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
若在資格復審復核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國內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等相關材料;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入學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工作經歷計算到2023年4月3日止。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實習、見習等經歷不作工作經歷計算。
3.面試
(1)面試時間
A.輔導員崗位面試時間:2023年5月13日。
B.專任教師崗位、其他專技崗位、實驗員崗位面試時間:2023年5月14日。
應聘人員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guī)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應聘專任教師崗位2、3、4者須同時攜帶術科水平測試所需相關用品參加術科水平測試,具體詳見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相關公告。
(2)面試形式
A.專任教師崗位:教學能力測試(崗位1、2、3、4)和術科水平測試(崗位2、3、4);教學能力測試和術科水平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任一成績低于60分的均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崗位1面試成績即為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崗位2、3、4面試成績=教學能力測試成績×50%+術科水平測試成績×50%。
B.其他專技崗位: 測試相應崗位專業(yè)知識。
C.實驗員崗位:測試相關專業(yè)知識及實驗操作技能。
D.輔導員崗位:結構化面試。
其他專技崗位、實驗員崗位、輔導員崗位的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公布成績
考試完畢,根據(jù)本招聘公告計算總成績并予公布,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并請應聘者在2023年5月15日之后在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查詢。
(四)體檢、考察
體檢時間:2023年5月16日。
體檢對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無特殊原因,未按期參加體檢或復檢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提出書面報告),視同放棄體檢或復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紹興文理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人事處負責進行。
因在體檢、考察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遞補兩輪。
(五)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校長辦公會和黨委會審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有問題反映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員不再遞補。
應聘人員未能在公告要求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資格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將取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員不再遞補。
寧夏事業(yè)單位考試
錄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報備員額制管理,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取消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名材料或信息不實,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通過偽造、涂改證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擾亂報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
3.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串通他人隱瞞事實,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或影響考察結論的;
4.故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體檢過程中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通過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方式進行作弊,影響體檢結論的;
5.攻擊公開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或網上報名系統(tǒng),擾亂公開招聘秩序的;
6.招聘結果公布后,為達到個人目的,造謠誹謗,惡意舉報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7.有其它嚴重違紀違規(guī)和違法行為的。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條件情況的,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四)確定錄用人員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到紹興文理學院報到,并正式上崗工作。逾期不報到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崗工作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咨詢電話:0575-88341068、88050211;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5-88336625。
(六)通訊地址:紹興市環(huán)城西路508號,郵編:312000。
(七)本公告由紹興文理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紹興文理學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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