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3-07-04 16:34:56 關注:21472次
一、招聘計劃
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是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人員,屬于事業(yè)編制外的臨時聘用人員。2023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崗位、人數、報名聯系方式詳見《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3年度第二批招聘科研助理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應屆大學畢業(yè)生,應聘人員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國家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專業(yè)技能;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在讀研究生及在職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崗位的勞動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項目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中應當明確項目截止日期,當科研項目完成終止后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各聘用科研助理的項目組(團隊、平臺)應按照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具體要求,合理確定科研助理薪酬標準,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為科研助理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至7月20日,應聘人員填寫《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3年應聘科研助理崗位人員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送至選聘科研助理的聯系人郵箱。
(二)由項目組(團隊、平臺)按公開、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自行組織資格審查及考察面試,要堅持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水平雙重考核。
(三)項目組(團隊、平臺)與擬聘人員簽訂《科研助理服務協(xié)議》,經科研處審核備案后,報學校人事處簽訂勞動合同。
(四)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聘用科研助理的項目組(團隊、平臺)負責設定崗位職責任務,負責科研助理的崗位管理、績效考核、薪酬發(fā)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設崗學院要加強科研助理崗位培訓,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機制,嚴格落實各項保密工作要求,加強安全教育。
相關附件下載:00aztk
附件:
1.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3年度招聘科研助理崗位需求統(tǒng)計表
2: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3年應聘科研助理崗位人員登記表
原標題:【科研助理】內蒙古工業(yè)大學關于2023年科研助理崗位招聘27人公告
(內容以官方公告為準,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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