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1-10-16 21:37:42 關注:21337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愿意長期從事一線學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五)年齡要求為:應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有1年高校專職輔導員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
2.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時期兼職工作經歷,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
3.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
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讀階段擔任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lián)、科協(xié)、藝術團副部長以上干部,須有校團委工作證明;學院分團委書記和副書記、學生會、研究生會正部及以上干部、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須有院級黨政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學生干部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國內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yè)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員,以及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其他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名網(wǎng)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1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4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5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8日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10月19日09:00-11月10日16:00。
(二)網(wǎng)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使用具有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11月15日到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咨詢電話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開考比例考核為1︰3,(招聘職位表中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1年11月11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①筆試;②面試;③心理測試。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方向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測試等相關內容,不制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60%為合格,即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
2.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常州大學人事處網(wǎng)站(http://rsc.cczu.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3.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范圍確定參加面試和心理測試人選。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shù)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常州大學人事處網(wǎng)站(http://rsc.cczu.edu.cn/)公布崗位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及排名。
4.心理測試:主要答題或訪談形式測試應聘者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核項,不計入總成績。
5.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錄用。
6.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總成績=筆試成績x40%+面試成績x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二)考試安排
1.考試的時間和地點以常州大學人事處網(wǎng)站(http:/rsc.cczu.edu.cn)公告通知欄或者電話、短信通知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資格。
2.筆試之前,應聘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學生處負責,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1)身份證;(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3)應屆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材料;(4)公告、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證明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面貌、學生干部經歷、高校工作經歷的等證明材料。以上材料請考生提供復印件一份,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3.本次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計劃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未能在50個工作日完成的,蔣在公示擬聘人員名單時說明原因。
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shù)超出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jù)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站(各部門的網(wǎng)站名稱也可以列在此處)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yè)、現(xiàn)工作單位、現(xiàn)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參加體檢。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再根據(jù)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專職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學校要求簽訂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學校要求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者;(3)未能按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招聘政策咨詢
常州大學學生處和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9-86330327(常州大學學生處)0519-86330024(常州大學人事處)
聯(lián)系人:董老師儲老師
招聘工作監(jiān)督
常州大學紀委辦公室監(jiān)督檢查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9-86330025
聯(lián)系人:孫老師
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常州大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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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2021江蘇常州大學招聘專職輔導員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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